太久没有穿过袜子。其实我已经没有袜子。在办公室里光着脚。要不是家里的地毯曾经被不知从哪里来的水侵犯且楼底下物业死活不帮我们撤掉它。否则在家里也不应该穿拖鞋的。泰国人在家,无论是怎样的地板。都是不要穿鞋子的。

我喜欢这习惯。因为不用太多束缚。让人觉得自由。只是第一次穿人字拖时疼得走不了路。两天之后习惯,从此不再穿别样的鞋子。人字拖的好处是穿脱方便,在脚上也不容易掉落下来。觉得虽然没了四周的包裹保护,也好像很安全。

刚到这个国家的第一天。HR姐姐带我们去住的地方。房间空空如也除了三张床和三个衣柜。进门的时候她脱掉鞋子,赤脚踢飞了一只惊恐的小强。
我们顿时无比敬仰。

我喜欢光着脚。即使我不敢去踢小强。
我在楼下散步的时候脱掉鞋子用脚心去蹭睡觉的狗狗光亮的毛皮。他回过头温顺地看我。

后来我发现,脚趾上的皮肤已经迅速老去。而且有了裂痕。与以前在冬天干燥的那种不同。这是饱经暴晒而失掉水分的伤口。可是这里四季如一,阳光始终充沛。
于是复原变得无望。

但是光脚仍是快乐的。在这里,起码永远不会接触到难以忍受的冰冷空气。
我涂指甲油,珠光粉红。我常常忘了自己涂着指甲油。

我懒得换一种颜色。